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创建于1965年,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我国最早独立举办高等职业教育的公办高等院校之一、全国首批28所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之一、国家“双高”计划建设单位、国家优质高职院校、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是国家高等学校继续教育示范基地、国家国防教育特色学校、黄炎培职业教育优秀学校,是中国人民解放军首批定向培养士官学校、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战略合作单位、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公司高技能人才培育基地,是四川省高端技术技能型本科项目试点院校、四川省退役军人教育培训联盟副理事长兼秘书处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高等职业教育体系和高等教育多样化选拔录取机制,提高高等职业教育的生源质量和办学水平,经四川省教育厅批准,我校2020年继续开展单独招生(以下简称“单招”)工作。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章程。
一、组织保障
(一)学校单招工作接受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的领导及社会监督。
(二)单招工作按“招考分离”的原则在学校招生委员会领导下进行,由分管招生工作的校领导组织招就处等相关部门实施招生宣传、报名、资格审查、录取等工作;由分管教学工作的校领导组织教务处等相关部门实施考试考务工作。
(三)学校纪委对单招工作进行全程全方位监督。
二、招生原则
学校单招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程序规范、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原则,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凡有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等)报考的,本人不得参与当年单招考务及录取工作。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
(一)普高类、中职类、航空运输类、管理类单招专业及计划
备注:
1.以上专业均为专科层次,学制三年。以上专业和计划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2.模具设计与制造专业现代学徒制项目是学校2017年立项的第二批国家级学徒制试点项目,项目以成都市模具工业协会为平台,与协会优质会员企业共同培养成都市模具行业急需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学生按学徒制人才培养方案组班教学,与校企签订三方培养协议,采用校企双主体培养、双导师教学、双班主任管理,理实一体、工学交替的人才培养模式。合作单位为:成都航天模塑股份有限公司、宝利根(成都)精密工业有限公司、成都市联余精密机械有限公司、宏明双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培养协议书及企业简介详见学校招生网,网址:http://www.cap.edu.cn/campus/jgsz/gljg/jxkybm/zsbgs/。
(二)特长类项目及招生计划
注:特长类考生限报考普高类、航空运输类、管理类专业。以上计划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四、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生对象
报名参加2020年四川省普通高考并取得14位考生号的省内普通高中毕业生及中职学校毕业生,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
(二)报考类别
1. 普高类: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
2. 中职类:面向中职毕业生。
3. 航空运输类、管理类:面向普通高中、中职毕业生。
4. 特长类:面向在体育、艺术及航模方面具有一定特长、取得相应专业等级或在相关赛事中获奖的普通高中、中职毕业生。特长类考生报考条件及考核内容另文规定。
(三)以下专业对考生有特殊要求,请考生填报专业志愿时注意:
1. 空中乘务、空中乘务(中外合作办学)、民航空中安全保卫(以下合称“航空运输类专业”)专业要求:
(1)年龄在20周岁以下(2000年9月1日以后出生)。
(2)男生裸眼视力C型表0.7以上,女生矫正视力C型表0.5以上;无色觉异常。
(3)无纹身,面部及着夏装时身体裸露部分无疤痕。
(4)无遗传性疾病,无传染性疾病。
(5)民航空中安全保卫专业,因就业方向及岗位要求,限男生报考。
(6)身高要求(超出范围的考生慎报)
注:空中乘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2014年经四川省教育厅批准、教育部备案,由我校与韩国济州观光大学合作举办,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后可获得两校毕业文凭且共同推荐就业,毕业生可从事空中乘务、空中安全保卫和高端服务业(地产、汽车贸易等)等工作,韩国济州观光大学与大韩航空、韩亚航空、济州航空及EASTAR航空等企业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为学生就业提供了良好平台。毕业生还可前往济州观光大学或与该校有合作协议的大学继续修读本科。
2. 特长类考生须符合航空运输类专业要求方可报考该类别相应专业。
3. 报考对口类数控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的中职应届毕业生需于2020年3月25日前到校提交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加工制造类专业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加工制造类专业一等奖的相关材料。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免试考生应正常参加我校的单招考试。
五、报名方式
(一)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于2020年3月5日8:00至3月20日18:00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网址:www.sceea.cn),填报我校。
(二)填报我校单招志愿的考生于2020年3月23日8:00至27日18:00登陆我校网站填报专业志愿,并对单招报名进行缴费和确认。每名考生填报一个类别(普高类、中职类、航空运输类、管理类)中一个科类(普高理科类毕业生可填报普高类两个科类的专业)的一至两个专业志愿(第一、二专业志愿)。特长类考生须同时填报特长项目和两个专业志愿(限普高类、航空运输类和管理类专业)。考生选填是否服从调剂。
(三)数控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专业只招收第一专业志愿填报考生。报考数控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的考生只能填报第一专业志愿,不能填报第二专业志愿和调剂志愿。
(四)考生报名完成后打印《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单独招生报名表》,并签名确认。
六、报名资格审查
考生报名结束后,学校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核,并在官方网站(网址:www.cap.edu.cn)上公布基础信息审核无误的考生名单。
考生到校参加考试时须准备以下材料:
1. 考生在网上下载打印的本人参加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单独招生考试的准考证;
2. 考生在网上下载打印的并由本人签名确认的《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单独招生报名表》(需提交给学校);
3. 二代身份证原件;
4. 特长类考生须提供近五年特长等级及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考生须对以上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
七、考试
(一)普高类
采用“文化考试+职业适应性测试”的方式。
1. 文化考试
(1)试卷由省统一命制,学校统一阅卷评分;
(2)考试形式:闭卷考试;
(3)考试内容:语文(100分)、数学(100分)、英语(100分)三科分卷考试,满分300分;
(4)考试时间:150分钟。
2. 职业适应性测试
(1)试题由学校统一命制、学校统一阅卷评分;
(2)考试形式:闭卷考试;
(3)考试内容以《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单独招生职业适应性考试大纲》为依据,满分200分;
(4)考试时间:90分钟。
(二)中职类
采用“文化考试+技能测试”的方式。
1. 文化考试
(1)试卷由省统一命制,学院统一阅卷评分;
(2)考试形式:闭卷考试;
(3)考试内容:语文(100分)、数学(100分)、英语(100分)三科分卷考试,满分300分;
(4)考试时间:150分钟。
2. 技能测试
(1)试题由学校统一命制,学校统一阅卷评分;
(2)考试形式:操作考试;
(3)考试内容以各专业技能测试大纲为依据,满分200分;
(4)考试时间:150分钟;
(5)模具设计与制造(现代学徒制项目)专业技能测试需加试本专业职业适应性测试。
(三)航空运输类
采用“文化考试+专业测试(面试、体检)”的方式。
1. 文化考试
(1)试卷由省统一命制,学校统一阅卷评分;
(2)考试形式:闭卷考试;
(3)考试内容:语文(100分)、数学(100分)、英语(100分)三科分卷考试,满分300分;
(4)考试时间:150分钟。
2. 专业测试(面试、体检)
面试综合考察考生的形象、仪态、普通话、语言表达、英语听说能力、心理素质和体能等,总分200分。
凡面试通过的考生,应按照我校发放的《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空乘与管理专业体检通知单》要求,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专业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布的CCAR67FS中规定的乘务员或安全员体格检查标准进行。该费用由体检机构直接收取,需考生自理。
(四)管理类
采用“文化考试+专业测试(面试)”的方式。
1. 文化考试
(1)试卷由省统一命制,学校统一阅卷评分;
(2)考试形式:闭卷考试;
(3)考试内容:语文(100分)、数学(100分)、英语(100分)三科分卷考试,满分300分;
(4)考试时间:150分钟。
2. 专业测试(面试)
面试综合考察考生的形象气质、文明礼仪、普通话、语言表达、亲和力、心理素质等,总分200分。
(五)考试成绩计算办法
1. 普高类
总成绩(500分)=文化考试成绩(30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200分)
2. 中职类
总成绩(500分)=文化考试成绩(300分)+技能测试成绩(200分)
3. 航空运输类专业
总成绩(500分)=文化考试成绩(300分)+专业测试成绩(200分)
(1)文化考试分数折算
提高英语科目在文化考试中的权重,降低数学科目的权重,三科考试成绩权重为:语文为1,数学为0.5,英语为1.5。(其他专业三科考试成绩权重均为1)。
例如:报考空中乘务专业的一名考生,若其文化考试原始成绩分别为:语文80、数学80、英语90,总分250,则折算后其文化考试总分为:80 + 80×0.5 + 90×1.5 = 255分。
(2)专业测试(面试、体检)分数折算
体检结果分为“通过”和“未通过”两项。专业测试分数=面试分数×体检结果系数。
4. 管理类专业
总成绩(500分)=文化考试成绩(300分)+专业测试成绩(200分)
(五)各专业职业适应性(技能、专业)测试主要考察内容如下:
(六)考试费用
报名考试费130元。考生在网上报名时交纳。
(七)考试地点
成都市龙泉驿区车城东七路699号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八)考试时间: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九)考生参加文化考试和职业适应性(技能、专业、特长)测试时必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和准考证。
(十)填报航空运输类专业志愿的特长类考生须参加特长测试和该类别专业测试。
八、录取
(一)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参考人数及考试成绩的总体情况分类别(普高类、中职类、航空运输类、管理类、特长类)划定文化考试成绩合格线,文化成绩合格线上的考生总人数不超过参加考试总人数的90%;分科类划定职业适应性(技能、专业)测试成绩合格线,特长类分特长项目划定特长测试成绩录取分数线,分专业划定考试总成绩录取分数线。
(二)录取规则
1. 普高类、中职类、航空运输类和管理类文化考试成绩、所报科类职业适应性(技能、专业)测试成绩均合格的考生,在一个科类中(普高理科类考生在普高类两个科类中),以“专业志愿清”(即专业志愿优先)的方式,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拟录取考生。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职业适应性(技能、专业)测试成绩高的考生;若职业适应性(技能、专业)测试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英语成绩。未录满专业在同一科类(类别)未录取且服从调剂的考生中择优调剂录取。航空运输类专业间调剂录取需达到相应专业的专业要求。第一专业志愿填报模具设计与制造专业的考生,其第二专业志愿和调剂录取时不考虑加试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
2. 特长类在文化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分项目按特长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若特长测试成绩相同,则比较文化考试成绩;若文化考试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英语成绩。特长项目之间不进行调剂录取。报考航空运输类专业的拟录取特长类考生未达到该科类专业测试合格线则调剂至其第二专业志愿或其他专业。
(三)考生必须参加文化考试和相关测试方具有录取资格。
(四)若出现专业计划或计划类别报考不平衡,学校按照实际参考情况在计划范围内进行专业计划及计划类别(科类)的调整,报学校招生委员会批准后执行。若单招计划未能完成,则将未完成的计划转为学校在四川省的当年普通高校统招计划。
(五)各专业录取分数线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校网站首页公示5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学校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并由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拟录取考生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可以申请放弃录取。申请放弃录取的考生须在录取公示期结束前由本人将考生及家长签字的放弃录取申请书和考生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送达至学校招生就业处现场确认。逾期不再受理放弃录取申请。
(七)免试。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请免试进入中职类相应专业学习。经学校认定后,按拟免试录取名单公示5天,随学校其余拟录取名单一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审定后,办理录取手续。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应参加单招报名,须于单招考试前向我校提交《四川省2020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免试录取申请表》等材料(报考数控技术和机电一体化专业的考生需于3月25日前到校提交相关材料)。在办完免试手续并正式录取前,申请考生应正常参加我校的单招考试。
申请免试的考生须于2020年3月20日前电话联系学校招生就业处,联系电话:028-88459388,88459389。
九、时间安排
(一)2020年3月5日前,招生宣传。
(二)2020年3月5日8:00至20日18:00,考生在四川教育考试院网站报考我校(www.sceea.cn)。
(三)2020年3月23日8:00至27日18:00,登陆我校网站填报专业志愿,进行报名确认,缴纳报名费用和打印《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单独招生报名表》。(www.cap.edu.cn)
(四)学校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核后,在官方网站公布基础信息审核无误的考生名单。
(五)考生到学校交验相关材料,参加文化考试(以教育考试院或学校另行公布的时间为准。)。
(六)考生在学校网站上查询本人成绩。
(七)对成绩有疑问需查分的考生可凭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到学校招生就业处登记查分。联系电话:028-88459388。
(八)在学校网站首页公示各专业录取分数线和拟录取考生名单。
(九)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并寄发录取通知书(具体寄发时间以学校网上通知为准)。
十、新生注册和复查
(一)经我校单招录取的考生,须在录取通知书注明的时间内到校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认真进行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一、其他事宜
(一)考生参加单招的交通、食宿自理。
(二)考生被学校正式录取后,与高考统招新生享受同等待遇;考生被学校正式录取后,不能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对口招生考试及录取。
(三)我校单招工作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也未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十二、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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